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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簡介

一、成立:
1.依據民國37年12月10日公佈之臺灣省各縣巿衛生機關組織規程,於民國38年8月成立,直隸於舊制臺中縣衛生院,暫借竹塘鄉公所旁倉
   庫辦公。
2.民國39年10月縣行政區域劃分後,隷屬彰化縣衛生院(民國49年改制為彰化縣衛生)。
3.民國51年改隸竹塘鄉公所,仍接受彰化縣衛生局指導。
4.民國63年7月再還隸彰化縣衛生局迄今。
二、興建:
1.民國38年8月衛生所成立之初,暫借鄉公所旁倉庫辦公一段時間(竹塘鄉竹林路 91 號,現為竹林路一段305號,即竹塘鄉公所現址)。
2.後即遷往集會所(日治時期興建,木造,鄉公所所有,地址:竹塘鄉竹林路89號,現為竹林路一段260號,即後來之中山堂)辦公。
3.民國43年於鄉公所對面,竹塘鄉竹林路 90 之 1 號(即衛生所現址,現為竹林路一段 304 號,原為一大片稻田)興建辦公廰,磚造,
   建坪35
坪,於民國44年10月落成啟用。
4.民國54年9月職員眷屬宿舍啟用,建坪30坪,磚石牆木柱。
5.民國70年8月於原地重建,為加強磚造二層樓辦公廳,建坪311.5平方公尺,於民國71年6月14日落成啟用迄今。
三、衛生室之設立:
1.長安村衛生室 :民國71年興建,72年9月啓用;位於長安國小西南隅,竹塘鄉長安村東陽路二段121號,加強磚造,建坪84.6平方公
   尺。
2.田頭村衛生室 :民國71年興建,72年10月啓用;位於田頭國小東北隅,竹塘鄉田頭村光明路60之1號,加強磚造,建坪84.6平方公尺。
3.民靖村衛生室 :民國74年興建(由行政院衛生署補助),74年12月31日落成啓用;位於民靖村活動中心後方,竹塘鄉民靖村成功路99
   號,加強磚造,建坪97.8平方公尺。
四、 群體醫療執業中心之開辦:民國72年9月6日開辦,為本縣第一所試辦之衛生所,係行政院衛生署首年度(73年度)在臺灣省選擇之12
   個試辦衛生所之一,由彰化基督教醫院 合作支援,負責指派資深醫師擔任門診醫療業務;並由行政院衛生署補助醫療設備費用及開辦費
   151萬元﹝撥由合作醫院統籌運用﹞,藥材週轉金30萬元,臺灣省政府衛生處補助X光機及救護車各一部。 
五、基層保健服務中心之設立:民國72年12月配合羣醫中心之試辦,成立長安及民靖基層保健服務中心;長安設於原衛生室;民靖則暫借
   民靖村開天宮辦公【位於現衛生室旁】,民國74年12月始遷至甫落成之衛生室;由衛生署補助開辦費:長安20萬元﹝現有衛生室﹞,民
   靖30萬元﹝增設衛生室﹞。田頭基層保健服務中心於79年4月25日成立,設於原衛生室。
六、牙科門診之開辦:民國71年12月1日第一任牙醫師何全城到職;本縣祇有3名牙醫師編制,均為偏遠地區且轄內無開業醫之鄉鎮,除本
   所外,另二所為芳苑鄉及福興鄉衛生所;本鄉一直没有開業牙醫師,本縣衛生局特地由中山醫院聘請何醫師到所服務。
七、人事編制:1.初創編制:主任兼醫師1人、公共衛生護士1人、助產士1人、事務員1人、衛生稽查員1人、保健員(或檢驗員)1人。
2.成立初期,人員編制只規定員額,職稱未嚴格限制,衛生稽查保健員與檢驗員等人員之進用,時有變動,後來即固定為保健員及檢驗
   員。
3.民國50幾年台灣省家庭計畫推行委員會(後改為台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),派駐臨時家庭計畫工作員一名,61年7月改為約僱,70年納
   編改制為護理佐理員,後改為公共衛生護士,86年9月派駐人員離職後,因人事精減未再派駐人員。
4.民國50幾年台灣省結核病防治協會(後改為台灣省防癆局,再改為台灣省慢性病防治局),派駐約僱防癆保健員一名,負責辦理結核病
   防治工作,78年納編改制為護理佐理員,後改為公共衛生護士,民國85年4月派駐人員離職後,因人事精減未再派駐人員。
5.民國67年12月事務員改制為辦事員。
6.民國70年擴編增設牙醫師一名,衛生稽查員一名,衛生室(長安、田頭)保健員及公共衛生護士各二名。
7.民國72年12月由行政院衛生署約僱護產人員二名,派駐民靖基層保健服務中心,78年3月一人離職後不再補派,85年7月人員離職後即
   不再補派。
8.民國79年7月至85年6月群體醫療執業中心約僱掛號人員一名。
9.80年7月1日辦事員改制為課員,檢驗員改制為醫事檢驗師,助產士改制為公共衛生護士,並擴編增設藥師及醫用放射線技術師各乙名(80府人一字第153560號函核定修正,80年7月1日生效)。
10.88年7月成立衛生所志工隊。 
11.現況組織編制為:醫師兼主任1人、護理師兼護理長1人、護理師4人、工友1人。